不想拉开窗帘,邻居长期不拉窗帘好吗

近年来,小型监控视频设备逐渐走红,用手机App远程就可以查看家中情况,选择在安装监控设备的家庭也越来越多。

然而,安装监控方便自己的同时,或许也会给他人带来困扰……

昨天,萧山网友「逗比小情绪」在萧内网发帖说:

隔壁装了有6个监控,而且都还装在最高处。

真不明白这些人脑子怎么想的,别人监控都是装在围墙上、大门口。是不是为了显摆你家家财万贯?放心好了,往往这样小偷更容易盯上。

现在每天都不敢开窗拉开窗帘,总感觉活在别人的监控下,萧山的农村是不是都这样?

无独有偶

下面是前段时间报道的一起类似案例

去年年底,萧山的老徐网购了一套监控设备,安装在家门口。他家的监控摄像头能360度旋转,通过手机就能把家门外楼梯口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老徐心想再也不用担心小偷了。

可没等老徐高兴几天,邻居陈女士就上门要求他拆除监控,理由是监控探头可以照到她家人员进出以及开门后家中的情况,侵犯了他们家人的隐私权。

而老徐则认为,他安装监控的目的是为了家庭防盗,监控探头照到也是陈女士家人在楼梯口公共区域的活动情况,不存在侵犯隐私的情况。

网络图

谨慎起见,老徐找到了律师咨询,想确定自己是否真的侵犯了陈女士一家人的隐私权?

对此,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钢表示,现代生活中,隐私权显得越来越重要。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简单地说,隐私就是私事,他人无干涉、知晓或擅自公开的权利。与公众人物相比,普通人的隐私权限制更加严格。

网络图片与内文无关

侵犯隐私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是行为人存在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二是行为人存在实施侵扰行为的事实,侵扰了他人住所、居所、私人场所的安宁或者侵扰了他人心理或精神上的安宁;

三是行为人实施的侵扰行为让一个有理性的人的高度反感;四是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的直接关联性。

类似安装监控的行为涉及隐私权被侵犯吗?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居民楼内住户在自家房门前安装摄像头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公安部门对此行为也没有具体的管理规定,为了自家安全需要安装监控探头无可厚非,但是对于老徐来说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监控探头安装在自己家里,那是你的自由空间,没问题。但家门口属于共有区域,就会有个权利边界问题,如果别人在这个共有区域的活动范围内做一些事情被拍摄到了,也是侵犯人家权利的。

律师建议,普通居民想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探头,最好征得邻居同意,并选择监视范围仅限于自家门前的监控设备,不能拍摄邻居门前的情况,更不能将拍摄到的视频图像对外传播,否则将承担不利侵权后果。

网友评论

@饿死猫的鱼:装那么高,能看见贼脸不?

@吃饭:这监控装的好高调啊,而且我好奇这个监控是怎么装上去的?

@丘比特@XS:这角度看起来拍不到你们吧?虽然装的是有点奇葩。

@兰桂坊、肆吆:除非画质显示特别好,不然这高度监控上看达模糊的不行。

@最后一页:我家装了5个监控,但都在2楼高度,而且是对自己家房子,道地,以及台门。装成这样子也是醉了,不过这么高,他也看不到什么,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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