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在银行存钱现在被销户了合理吗安全吗「2010在银行存钱现在被销户了合理吗」

有朋友说,2010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了10元钱,今天去取钱时,银行说给销户了。这个合理吗?有什么依据?

一般来讲,银行是不愿意让客户销户的,麒鉴曾经去一家银行销户,结果被大堂经理三劝两劝都没有销户成,反而直接开通了理财账户。因为客户经理有客户数量要求,同时你的银行账户存在即使没有存款也会是一个潜在的客户,比新开发一个客户要容易的多。同时,如果釥就意味着这个客户彻底流失了。

很多人也不愿意到银行销户,因为太麻烦。销户要到银行办理,如果是本人办理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存折或银行卡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如果本人不方便可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委托人(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销户业务。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银行会对银行卡、存折进行销户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久悬客户账户转入特别处理

每个银行都有很多长期不用、又没有多少钱的账户,这些账户一般称为长期不动户或睡眠户,通常是指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结算账户、个人活期储蓄账户。久悬账户占用了大量的银行系统资源,一般情况下久悬账户占用的银行账户系统资源是正常账户的数倍。而且由于客户长时间与银行不联系、不对账,存在较大的冒取、盗取风险,增加银行的内控压力。久悬账户余额较小,对银行的贡献不太,但账户维护费与正常账户没有什么不同,银行成本收益严重倒挂。这种情况,银行都对久悬账户进行特别处理,客户在查询或者办理业务时就已经处在销户状态。

第二种情况是银行账户钱少已经欠费被银行销户

上面的案例应该属于这种情况。因为在2010年在银行存入10元钱,经过多年的扣费,早就已经欠费,被银行销户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银行不进行销户处理,客户欠费就会更多。

为什么会欠费呢?因为存款量太少,你的存款利息抵消不了银行的收费。存款10元,利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费用却是实实在在要收的:

一般来说,去银行开银行卡时,银行都会问你要不要开通一些银行卡的功能?以邮政储蓄银行为例,有些功能是要收费的,主要有:

一是日均存款余额小于100元的活期人民币账户要收取人民币存款小额账户管理费,首次计收从2010年6月21日开始,首次扣费将在10月3日,收费标准为每季度3元钱,年收费就12元。所以,你的10元存款还不够收取一年的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是借记卡工本费。很多银行在办理借记卡都会收取工本费,一般为5元钱。

三是开通网上银行是不收费的。但如果你在你开卡或者是加办网上银行的时候,你加办了“账户变动通知”的短信业务则是收费的,收费标准是3元/月,一年是36元。

四是开通手机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手机银行开通没有手续费。若您要申请电子令牌需要20的工本费。

五是有一些其它项目。如邮政支付宝卡通,工本费六块,电子帐单每月三块,一年就是36 6,合计为42元。

第三种情况是特殊情况

有一些特殊情况下,银行的账户会被银行销户。

如有的人或者你的家人拿了你的银行卡,通过取现或者消费的方式,用光了你的钱或者基本没有钱了,时间一长银行就会进行销户;

另外是你用别人的名义办的银行卡,如你的家人、朋友,你的家人或者朋友进行了挂失、补卡以后,自然就进行了销户。

第四,至于销户的依据

至于说到银行销户的依据,不如说是银行收费的依据,是因为收费才导致你的银行账户欠费。

银行收费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并争议较大的问题,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了银行业务不收费的。

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中间业务的收费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2003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行了系统、具体、明确的规范。

但是如何让银行的客户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了解收费项目后自主选择,银行还要做很多工作。消费者也要在办理银行业务时理性消费,对一些项目不要都开通,而是真正了解银行的收费标准后理性选择。

图片由作者拍摄

作者:麒鉴,专注银行三十年,财经金融分析评论,欢迎关注并留言

2010在银行存钱现在被销户了合理吗安全吗「2010在银行存钱现在被销户了合理吗」

邮政储蓄的存钱,去银行取钱时被告知储户信息已注销,该怎么办?

储蓄信息已注销,就是意味着存在邮政储蓄银行的钱没了,账户也没了,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处理办法。

1、从自身找原因

你存在邮储银行的钱,是不是你之前已经取出来了,而且是你自己本身前往银行办理储蓄账户注销。

随着时间久了,贵人多忘事的情况出现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你自己一定要回想,然后把这件事跟家里人说一下,可以叫家人帮助你回想。

如果你确定没有前往银行办理注销账户,肯定是银行内部出问题了,这个情况走第二步。

2、前往储蓄银行查原因

你可以带着相关证件身份证,银行卡,存单等,前往银行进行查原因,银行系统都有显示详情的。

只要银行配合你,把你之前的个人储户信息拷贝出来,或者查看详细情况,里面都会有流水。

查到你的钱什么时候取了,什么时候销户的,这些一查便知道。银行系统都是有记录的,同时也保藏开户和销户的各种信息。


如果查到确实你本身办理的,这件事就结束了;导致如果银行不配合你或者确实银行内部出现导致的过错肯定要让银行负责,采取第三步。

3、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这件事确定是由于银行因素所致的,而且银行又不愿意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来合理处理。

可以选择报警,交给警方来处理这件事,当然同时也可以起诉银行,请一位懂行的律师,把这件事交给律师处理。

律师会进行采证的,只有等证据充分,有大概率胜算的时候就起诉,通过法院来处理这件事,通过法律途径为维护储户的权利。

总结分析

生活当中遇到任何事一定要从自身找原因,之后再度从银行找原因,现在是科技时代,法治社会,只要刨根问底,一定要找到根源,只有找到储户信息已注销的真正原因,根据具体原因具体做出具体的处理方法,只能能力顺利处理就是最完美的结果。

2010在银行存钱现在被销户了合理吗安全吗「2010在银行存钱现在被销户了合理吗」

我在邮政储蓄存款,去支取时被告知储户信息已注销。我还怎么办?

作为储户来说,存款就是我们的合法财产,当发现被他人支取时,肯定会很惊慌,然而作为银行却简单的告知储户“信息已注销”,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没有为客户着想的行为。

在存款业务中,所谓“储户信息被注销”,一般就是表示该笔存款被支取,账户已经注销,这种业务一般属于存单业务,而银行卡和一本通业务即使存款余额为零,但账户仍然保留,不会被注销。

那么,当储户发现存款被他人支取时,肯定有权利知晓被支取的原因,不管是储户忘记自己支取,还是真正的被他人支取,银行都负有协助查询,并展示相关证据的法定义务,不能简单搪塞储户,更不能距之千里,而是以确凿的证据让储户信服,或为警方提供侦查证据。
在银行存款业务中,尽管该笔资金被支取,或账户被注销,但是仍然是有痕迹客查的,不仅有流水信息,也有相关凭证资料互相应证。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做出这种行为,也许有两个原因,一是柜员是一名新手,并不知道业务处理程序;二是怕麻烦,生硬回绝储户的进一步要求,但都是错误的。

在一般情况下,账户以零余额销户后,账户的 历史 信息将会打包存储,查阅就需要一定权限,所以只要柜员请示主管或上级管理人员,都是可以查阅的。一方面可以打印出来 历史 交易流水,另一方面还可以查询每比交易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并为储户提供复印件,以理服人,这不就清楚原因了吗?非要找茬,一副生冷的样子,这是非常不妥的,冷了储户的心,银行的路还能走多远。
因此,储户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向银行提出要求,一是需要打印 历史 交易流水,二是要求银行提供支取凭证的复印件。因为即使被支取了,银行会收回存单,支取凭证还需要支取人签名,如果他人支取就还有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名。只要取得以上有关的证据资料,是谁支取,什么时间支取的,都会一目了然,从而也就解除了储户对银行的误会。

如果是自己支取的,事后忘记本身也情有可原。如果他人违法支取,则可以向警方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银行也就清白了。你这样简单推诿搪塞,能证明银行清白吗?简直就是拿银行信誉开玩笑。

中国的邮政储蓄银行这几年为营利为目的非常乱。尤其是重庆地区邮政储蓄银行非常不地道。储蓄银行内有买保险。有买社保。有卖土产品山货。还卖微波炉。卖卫生纸什么的。乱七八糟的。

作为银行退休人员,可以负责任的说:银行的个人信息是不会无缘无故注销的,不会。就算客户只存过一笔钱,无论是定期还是活期、无论是存折、存单还是银行卡,都会建立个人信息,客户就算把存款全部支取、把存折、存单、银行卡等销户,个人信息仍然会存在。如果早期建立的个人信息不完善,银行业务系统会拒绝受理业务,待客户信息完善后自动恢复业务。而个人信息的完善和修改,有严格的操作规定,柜员操作时,需要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与公安系统身份证库进行核对、拍摄本人办理的影像、由第三人审核(现在大多银行是远程审核授权)授权才可以办理。如果题主提的问题是自己亲自遇到的问题,大概率的原因是给你答复的工作人员不懂业务或不负责任的答复,你可以找该银行网点的负责人反映情况,也可以打公示的电话投诉。请相信:你的个人消息不会被注销。

我也有经历,存入五百元,取时只有三百元了,神秘扣了两百元,拿钱卖教训,再不存了。

在邮政储蓄存款,都应该有存款介质,譬如:用银行卡存款、用活期或定期存折存款、定期存单存款等,去支取时都须提供存入时的介质,银行按储户的介质办理支付,如果是支取定期存单,只要出示该存单银行就根据存单信息办理支付,支付成功,存单做为付款凭证附件银行留存,有存款证据在手,岂是银行告之储户存款信息被注销就了事的,因为存款介质相当于银行与储户之间订立的契约,契约没解除,银行有责任支付,否则上法庭银行也会被判支付的,其实发生这种事,银行都会自证清白主动查明谁冒名支取了存款。

这种情况,银行要无理由给你查找去处,否则本息全赔,如不理你,你就天天去大厅找他吵,有时挺管用。

我现在最怕到邮储,以前硬给我忽悠了一个存单变保单,大堂经理卖力推荐,银行工作人员故意电话熟人来买这种存款,终被套进,送我个劣质四件套,损失3000多,买了个教训,现在基本手机oK了

你这种情况,估计是在邮储银行开立的存款户好久没有资金进出,结果被银行当成长期不动户销户了。你可带上你的身份证明及相应的存折或银行卡到开户行进行查询,正常情况下会有查询结果的。

出现这种情况的机率会很小,但遇到这种情况也无需着急,首先找网点主管领导,了解注销原因,分清责任。如果不行再报警或上诉至法院。表达自已的诉求。

这种奇葩事情在我们辽宁朝阳是不复存在的,只会发生在人乱嘈杂的大城市。

感谢各位亲们的支持!今天去邮政所重新录入信息,钱已经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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